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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文化
日期:2013/3/23 15:22:31   点击:801
社会文化
    山东省的社会文化活动,历史悠久,形式多样,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。晚清及民国时期,群众文化活动多与宗教和民俗活动密切相联。20世纪30年代后,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,敌占区的民间文化活动及文化设施遭到严重破坏。在国统区,各地虽设有民众教育馆,但并未真正开展群众文化活动。唯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,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。新中国成立后,全省各级文化管理机构相继建立,各项文化事业逐步发展,群众艺术馆、文化馆(站)、工人文化宫、工人俱乐部、公共图书馆、电影放映队等由少到多,各项社会文化活动日趋活跃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由于受“左”倾错误的影响,有些社会文化事业单位,被迫停止活动。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山东各项社会文化事业蓬勃发展,国家、集体、个体办文化事业并肩前进,省、市(地)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文化网络逐步形成,文化专业户、农村剧团、农民乐团等新事物不断涌现,各类图书馆藏书日益丰富,省、市、县电影发行放映机构逐步健全,全省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络业已形成,城乡演(映)出场所条件逐步改善,社会文化已成为活跃人民文化生活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。
 
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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